贺雪峰|乡镇治理25个定律之十四:达标督察很重要定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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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:达标督察很重要定律(顶格管理不合理定律)
当前,乡镇治理中普遍存在所谓零容忍现象,尤其是一旦被媒体曝光,造成社会影响,无论事情大小,甚至无论事情本身是非曲直,都是“见光死”。因为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或一句掐头去尾的录音,乡镇干部就可能受到严厉处分甚至前途尽毁。
之所以会零容忍,是因为当前治理体制中,倾向对乡镇(当然不仅仅是乡镇)实行顶格管理。顶格管理,就不能容许任何失误,就要对小过失上岗上线进行处分,就要用雷霆之力来扫荡不规范,就要讲政治,守规矩,有底线,就要照单全收,举一反三,立行立改。
十八大以前,基层治理中存在着种种不规范问题,恶化了干群关系,破坏了党政形象,损害了群众利益。其中典型是屡禁不绝的吃喝风,以及各种贪赃枉法行为。针对各种治理乱象,中央以“零容忍”态度,“老虎苍蝇一起打”,很快就遏止了治理乱象,党风政风民风均为之一变。国家主要通过顶格管理以督查为手段,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。
现在的问题是,上级过于严厉的督查也会造成乡镇治理中的不作为和不敢作为。基层治理中有很多模糊空间,灰色地带,需要乡镇去探索性解决问题,探索就有可能出现失误,对于失误,不是一棍子打死,一票否决,而是给乡镇改正错误的机会,就很重要。
当前乡镇治理中尤其害怕跨级督查。省市级督查组到乡镇督查工作,一个细节没有做到位,被通报了,县委县政府为了表明态度,往往就对被通报的乡镇领导进行处分,甚至让纪委立案查处,这样一个小失误就变成了乡镇领导干部的灭顶之灾。何况基层情况复杂,总有一些无法预料到的小概率事件要发生,对这些无法预料却发生了的小概率事件,处分乡镇领导,乡镇干部就没有安全感,就不仅身累而且心累,这显然不利于基层治理的长期持续。
在乡镇治理已经规范的情况下面,当前对乡镇的督察应当以达标督察为主,而不应当继续采取顶格管理模式。允许乡镇一定的探索,甚至允许乡镇出现错误,只要不是主观上恶意,就可以采取相对包容的态度,让乡镇干部有安全感,有积极性,以及有主体性地创造性开展好乡镇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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